乾燥劑通常用於從防潮袋中吸收空氣中的濕氣。防潮袋密封好後,乾燥劑會吸收袋中殘留的空氣中的濕氣。即使是濕氣完全飽和的乾燥劑也能保持乾燥。
一般情況下,乾燥劑按「單位」或「單位分數」進行銷售。一個單位的乾燥劑可吸收一定量的濕氣。一個單位的乾燥劑重量約 28 克或 1 盎司。將乾燥劑袋放入金屬桶中可使其在運輸和儲存過程中保持乾燥。例如 SCS 的 2PLDES150 是一個 2個單位的乾燥劑。
有不同單位的乾燥劑可供選擇。 您需要多少乾燥劑?您可以考慮以下兩種方法。
方法 1:根據 MIL-P-116 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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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式:所需乾燥劑的劑量(單位)= 0.011 x 袋面積(平方英寸)
以10" x 20" 防潮袋為例袋面積 10" x 20" x 2 面 = 400平方英寸
經上述公式得出,所需乾燥劑的數量 = 0.011 x 400 平方英寸 = 4.4 單位 -
因此建議使用 4.5 劑量單位的乾燥劑
以下是乾燥劑的建議使用劑量表:
資料摘自EIA-583,表1,第8頁。
*要測量內袋表面積,應將長度 x 寬度 x 2
** MIH = 最大袋內濕度(Maximum Interior Humidity)(%)
方法 2:根據 EIA 583
利用這種方法,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需要使用以下公式來定制乾燥劑。
在計算前,你應先了解以下資料:
袋面積、袋 MVTR(濕氣穿透率,是指隨時間推移,滲透至袋中的濕氣量)、儲存月份數、最大袋內濕度(MIH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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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式:所需乾燥劑的數量(單位)= 0.231 x 袋面積 x 袋 MVTR x 月數除以濕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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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,10" x 20" 防潮袋具有 0.02 MVTR、12 個月的儲存時間和 20% 的 MI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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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上述公式得出,所需乾燥劑的數量(單位)= 0.231 x 400 平方英寸 x 0.02 MVTR x 12 除以 4.8 g/單位 = 4.6 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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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建議使用 4.5 單位的乾燥劑